工信部原函〔2021〕384号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现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两部委关于印发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17]331号
两部委关于印发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17]331号
四部委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引导“十三五”期间新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