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于 2022-03-12 07:36 阅读:914 次 标签:发改委  企业技术中心   评论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第28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发改高技〔2022〕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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