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茜卡 2022-07-03发布 阅读:237次 ⋅ 半导体   ⋅

2022年7月1日,台“经济部”预告将修改其所谓的法规,未来陆资在台成立据点,自第三地绕道者同样视为陆资身份。另外,陆资据点禁止在台从事研发工作,避免以研发为名,进行私下挖角的工作。

针对“经济部”预告,将修正陆资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公室办法,其中将纳入陆资第三地公司防堵绕道的规范,其办法名称则是修正为「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或其于第三地区投资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

另外,该办法第三条也重新定义陆资,并严密规范2021 年修正的陆资投资办法,若陆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第三地公司超过三成以上,或对该公司具有控制力,其第三地公司就视为陆资管辖,不适用外资投资条例。

报道还表示,除了扩大陆资纳管范围之外,针对陆资透过在台据点,包括分公司或办事处进行企业人才挖角的情形也将加大控管。

陆资在台据点原规定可从事研究的工作,但鉴于过去常有陆资企业借此,以研究名义行私下挖角之实的情况,因此往后将禁止从事研发的工作,并将研究工作修正与市场调查有关之统计、整理及分析。

对于以上的修正改变,台“经济部”强调,将以严审及严办方式防止陆资或透过有实际控制权力的第三地公司,借在台据点计划性大量挖角台人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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