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悦 2022-03-25发布 阅读:419次 ⋅ 大数据  国家发改委  十四五规划   ⋅

国家发改委主管、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主办的《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期刊近期报道了工业4.0研究院胡权院长对”十四五“大数据产业的看法。

文章标题为:规模将突破3万亿元,“十四五”大数据产业不再“野蛮生长”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3CQeVqNwurZERGN6J3xZg

具体内容如下:

与“十三五”时期相比,“十四五”《规划》既有继承又有发展。

工业4.0研究院院长胡权认为,首先,“十三五”《规划》提出“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十四五”《规划》延续了这一提法。第二,“十四五”《规划》对“十三五”的发展成效进行了总结,即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产业基础日益巩固、产业链初步形成、生态体系持续优化。第三,“十四五”和“十三五”属于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十四五”《规划》在“十三五”《规划》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出了安排。

胡权认为,“十四五”《规划》也有新的侧重点。一是提出把大数据作为生产要素。202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并首次将其与其他传统要素并列。这次则是将“数据是新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写入了大数据产业的五年规划中。二是“十三五”《规划》强调“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意味着那个阶段的发展需要国家进行基础性投资,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而“十四五”《规划》的提法是“主要任务”,更倾向于一种国家层面的顶层规划,鼓励各地围绕这一主要任务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这两种提法体现了大数据产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因而发展重点有所差异。三是“十四五”《规划》更强调有序发展。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方面,“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建立数据要素价值体系”。这意味着,“十四五”要着力要结束之前大数据产业“野蛮生长”的状态,更强调市场规则的建立和价值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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