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CCS《智能船舶规范》(2015)发布以来,国内智能船舶技术快速发展,市场需求远超预期。结合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公约适用性梳理工作,以及智能船舶规范指南的应用实践,CCS完成了规范的改版升级,以满足快速发展的智能船舶市场。
《智能船舶规范》(2020)保持原有规范框架,以船舶系统为基础,按照局部应用到全船应用、辅助决策到完全自主的发展方向,增加远程控制操作(R)和自主操作(A)功能,形成了完整的智能船舶规范框架及相应的功能/技术要求。
《智能船舶规范》(2020)将于2020年3月1日生效,生效后将替代《智能船舶规范》2015。
为贯彻落实《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标准对推进智能船舶发展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我们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船舶处,电子邮件发送至SHIP@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