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
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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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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