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十三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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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三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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