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悦 2019-11-07发布 阅读:1313次 ⋅ 上市公司  工业富联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   ⋅

2019年11月4日,深圳海关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遭皇岗海关处罚,因进口国家禁止的固体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处以罚款5万元整。

据工业互联网沙龙了解,深圳富桂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率先发布这则消息,很快引起了在A股上市的工业富联反响。截止到上午收盘,工业富联股价迅速下跌了4.03%,已经低于15元/股。

2019年8月1日,当事人深圳富桂持530120191012342277、530120191012342279号等十五份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散热风扇等货物一批,捆绑1100257585550号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由粤ZES08港车承运从皇岗口岸入境。

经查验并检验鉴定,深圳富桂报关单530120191012342277、530120191012342279所申报的所有货物共计674.49公斤均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以上行为有检查(查验)记录表、报关单证、固体废物鉴别报告、当事人陈述书资料等为证。

皇岗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深圳富桂罚款人民币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责令退运,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公司下属深圳富桂等6家子公司被纳入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系因生产过程产生废清洗剂、废切削液或废空容器等危险废物达100吨/年以上。深圳富桂重点排污单位类别为土壤环境,本期危险废物处置量为201.01吨。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公司下属深圳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处罚链接:

http://shenzhen.customs.gov.cn/shenzhen_customs/511686/511713/511715/511717/2672799/index.html

评论

您不能发表评论,可能是以下原因
1、登录后才能评论
2、作者关闭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