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悦 2023-11-26发布 阅读:300次 ⋅ 富士康  工业富联   ⋅

近日,富士康旗下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被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拟罚款2万元。

根据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将部分非直接从事研发人员费用列入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其中,2021年度涉及8人费用88万余元,2022年度涉及15人费用105万余元。根据规定,当事人企业所得税超范围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应调增为应纳税所得额。

从股权结构来看,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由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而后者为工业富联全资子公司。而工业富联则是富士康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业务。

早在2023年10月22日,媒体报道称,税务部门近期依法对富士康集团在广东、江苏等地的重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自然资源部门对富士康在河南、湖北等地的重点企业用地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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