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悦 2021-07-02发布 阅读:901次 ⋅ 网络安全  上市公司  滴滴   ⋅

2021年7月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公告称,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防范风险扩大,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

滴滴出行6月30日在纽交所挂牌上市,发行价为14美元/ADS,市值约为670亿美元。并且,滴滴这次上市共发行了3.17亿股ADS,最少将募集44亿美元、在网信办发布公告后,滴滴出行股价加速跳水,美股盘前跌幅扩大至6%。

对于网信办公告内容,滴滴回应称,滴滴将积极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审查期间,我们将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全面梳理和排查网络安全风险,持续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和技术能力。

另外,5月份滴滴曾被约谈。

5月14日,交通运输部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8家成员单位对滴滴出行、首汽约车、曹操出行、美团出行、T3出行、高德、嘀嗒出行、满帮、货拉拉、快狗打车等10家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司进行联合约谈。

约谈指出,近期社会各界集中反映网约车平台公司抽成比例高、分配机制不公开透明、随意调整计价规则,以及互联网货运平台垄断货运信息、恶意压低运价、随意上涨会员费等问题,涉嫌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约谈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障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抽成比例,确保清晰透明易懂,通知司机乘客支付金额、司机劳动报酬、平台抽成比例等信息;平台公司要主动降低抽成比例,保障驾驶员劳动报酬。网络货运平台要合理设定并主动降低信息服务费、会员费水平,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以回程货价格竞价。

约谈提出,平台公司在制定或调整计价规则、抽成比例、派单规则、会员费、竞价规则等关系从业人员利益的经营策略时,要提前与从业人员充分沟通;要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计价规则,规范价格行为;要持续优化派单机制,科学确定从业人员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避免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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