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悦 2021-06-22发布 阅读:1368次 ⋅ 海南  数字孪生第一省  自由贸易港   ⋅


2021年6月20日,海南省新闻办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白皮书(2021)》,包括前言、正文、附录,共6.5万余字,其中,正文分为“中央关怀与部门支持、海南的探索与实践、《总体方案》落实情况”三个部分。

发布会上,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海口海关、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数字孪生体联盟关注到,白皮书再次强调了“数字孪生第一省”的发展目标。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白皮书(2021)

前言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这项重大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一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为指引,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各项任务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担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现顺利开局、蓬勃展开。

为展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全面阐述一年来海南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主要政策和重大举措,特发布本白皮书。

一、中央关怀与部门支持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重大国家战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的结果。

(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一系列历史性战略决策,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决胜指引。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十九大以来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2次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逐步探索”“加快探索”“加快推进”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从顶层设计到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从方向目标、思路原则到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都统筹谋划、科学部署、领航定向,这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准有力、指令清晰,既有深邃高远的理论指引,也有务实可行的路径安排,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指明了正确政治方向。

2020年5月28日,《总体方案》发布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行稳致远,久久为功。海南省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抓紧落实政策早期安排,以钉钉子精神夯实自由贸易港建设基础。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支持海南大胆改革创新,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总体方案》发布后,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11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进博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2020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又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蓬勃展开”。2021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积极参与贸易和投资领域多边合作,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欢迎各方分享中国市场的巨大机遇”。2021年5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国愿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优势,深化双边、多边、区域合作,同各方一道,携手共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推动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先后审议通过一系列配套改革方案,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科学的顶层设计。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殷切关怀,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提供了有力指导。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0年、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连续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并要求有关方面进一步指导和支持海南加强探索、开拓创新,推动经济特区改革发展取得更大成绩。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委员长栗战书亲自谋划《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工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法律保障。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多次部署全国政协调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积极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言献策。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沪宁多次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情况汇报,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给予重要指导。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赵乐际赴海南实地调研,要求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党中央成立了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任组长,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构建起“中央统筹、部门支持、省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从事关海南改革开放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谋划实施一批重大改革事项,先后召开4次全体会议、多次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先后审议出台多个重要改革文件,全面建立“1+N”政策体系,推动一系列重要核心政策落地实施。

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始终关注海南,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对海南扩大对外开放工作提出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先后两次赴琼进行立法调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等推进过程中给予了海南极大支持。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调研海南教育、卫生、体育工作,要求促进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合作,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提供支撑。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多次赴海南调研,对贸易自由便利、海关监管体制、农业农村等工作提出重要指导意见。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率广东省党政代表团赴琼交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联动发展进行深入对接。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率上海代表团赴琼考察,共推沪琼合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专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分别派出干部组成。截至2021年5月底,工作专班先后16批次赴琼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指导海南工作,协调解决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涉及中央事权的制度性政策性问题,以及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事项,积极推动有关方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帮助和支持。

(三)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及兄弟省市积极参与、鼎力支持,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从大局出发,围绕《总体方案》配套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及时向海南下放相关管理权限,主动帮助海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中央改革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在贸易领域,商务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司法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统计局、能源局、林草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设立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等政策措施。在投资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中央预算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支持建设知识产权特区等政策文件。在财税领域,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出台企业所得税和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原辅料、交通运输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离岛免税政策调整,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启运港退税,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等政策文件。在人才领域,中央组织部支持海南分3批引进285名优秀干部来琼挂职,派出4批400名干部赴有关中央单位和发达省份跟班学习,同时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一系列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集聚的政策措施。在金融领域,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贸易外汇收支便利试点、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改革试点等系列措施。在运输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民航局出台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进出境游艇管理、试点开放第七航权等政策措施。在产业发展领域,中央军民融合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税务总局、林草局出台智慧海南、能源综合改革、鼓励类产业目录、开放创新合作机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等政策措施。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积极推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在数据流动领域,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海南部署开展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和数据跨境安全管理试点、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海南——香港国际海底光缆等重点工作。在法治建设领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法调规、司法服务和保障、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此外,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中央宣传部组织中央媒体积极向海内外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展成效。外交部在筹备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协助外国驻华使节访琼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国务院国资委协调推动中央企业发挥主业优势,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2021年5月,首届中国消费品博览会期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厦门、大连等计划单列市共襄盛举,派出代表团、设立展区,组织参展企业超过800家。

(四)专家智库建言献策、群策群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总体方案》明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展全过程评估,牵头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言献策。2020年12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首次评估,系统总结前30年海南经济特区建设的经验和不足,深入研究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优势与短板,为《总体方案》落地纠错纠偏、为海南产业发展出谋划策,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方向正确、经济健康发展。

2020年6月16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北京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以来,在琼开展了一系列实地调研和咨询服务工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较好的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二、海南的探索与实践

一年来,海南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把准方向、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迈出坚实步伐。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政治引领凝聚人心力量。召开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省委深改委(自贸港工委)等会议,制定实施《海南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规则》,每月向党中央和领导小组报告落实《总体方案》的进展情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2020年12月,省委主要领导围绕“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蹄疾步稳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把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留给子孙后代”“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重中之重位置”“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等主题密集开展调研,廓清认识、理清思路、校准偏差,进一步明确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方向、节奏和路径,在全省形成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的新热潮。以大学习推动认识大提升。分批次组织自由贸易港政策大测试,第一时间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干货60条,举办相关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70多场,邀请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赴海南解读政策,组建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讲,迅速凝聚各方合力。

(二)牢牢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破题,进一步树立发展信心、坚定改革决心。面对党中央赋予海南新的重大历史使命,省委省政府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这条主线,勇于破难题、闯难关,办成了一批大事、难事。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制定实施房地产调控、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大力引进外资、加强生态保护等30多项改革举措,在重点领域有效破解一批长期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活力。建立“一月一会”制度,紧盯“1+N”政策体系文件,尤其是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任务,第一时间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将各项任务纳入全省督察督办系统,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全力推动政策落实。紧紧盯住事关全局的关键政策,不等不靠全力推进落实,组织起草“一负三正”“零关税”清单等政策建议稿,及时上报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通过各种方式与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对接协调,省领导多次带队赴国家部委逐项沟通,推动各项政策加快出台。超前组织起草多项配套管理办法,确保政策一经出台,立即可落地、可见效。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委开展政策清单调整工作,使各项政策更加符合产业发展需要、企业和群众所盼。开展封关运作等基础性工作研究。成立全岛封关运作研究专班,围绕口岸、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等领域,研究谋划好封关运作后进一步密切与超大规模国内市场联动发展的机制办法,形成“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制度设计思路的初步共识。配合海南工作专班驻琼常态化开展工作,顺利完成自由贸易港建设半年评估,合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深入盘点成绩、总结经验。深入盘点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发表三周年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情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我省召开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座谈会和专家咨询委员咨询座谈会,举办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成果巡回展。通过总结盘点,充分证明海南的干部是能干事、会干事、可以干成事的,更加坚定了高质量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发展,推动全省上下干事创业热情空前高涨。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一个年头确定一个主题,一个主题攻坚一批难题,以“不惜脱几层皮”的劲头抓落实、谋发展、促改革,全省上下士气高涨、干事创业氛围浓厚。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做操之过急、违反规律的事情,不为各种杂音所左右、不为各种干扰所迷惑,持续练好内功、提升本领、争做行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氛围。制定并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明确为谁容错纠错、哪些情况可以容错、哪些情况应该纠错、怎样容错纠错,用制度为真正的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唯年龄、不唯学历,公平公正公开、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干部,充分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等活动,坚持逢单月开工、逢双月签约,自2020年6月以来,共举办6批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共计开工项目791个、总投资2235亿元;6批次重点项目集中签约活动,共计签约项目354个、协议投资额1561.2亿元。一批重量级企业落户海南,引进的项目、企业、外资和人才成倍增长,各类要素加快汇聚,全省上下加快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干事创业的热情空前高涨。

(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奏响练内功、转动能、引外力“经济转型三部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调理肌体”转向“强身健体”,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在练内功方面。主要是以壮士断腕决心摆脱经济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由2017年的49.8%下降至2020年的38.7%,回落11.1个百分点;产业投资占比超过60%;固定资产投资在压减房地产投资背景下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负增长之后2020年实现较大增长,房价基本稳定,实现“房住不炒”。在转动能方面。主要是经济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投资,尤其是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投资向消费和投资共同发力转变,服务业占比连年提高,2020年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95.8%。2021年一季度,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21.9∶15.6∶62.5,服务业比重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占投资比重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不含房地产的产业投资拉动投资增长5.3个百分点。在引外力方面。主要是吸引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化与广东、上海等地重大国家战略对接和交流合作,开通4008-413-413全球投资服务热线,便利全球企业到海南投资兴业。新落户海南的央企及央企子公司年营业收入近1300亿元,与2018年相比增长超20倍。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围绕旅游、交通运输、金融、商务服务、技术服务、医疗健康、教育、文化娱乐等重点领域,分类放宽准入限制、促进消除行政壁垒、完善监管体系。

(五)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自由贸易港建设全过程,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担当,以最严的规划、最严的措施、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精心呵护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高位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一年来,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为第一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推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截至目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确定的33项重点制度成果已完成30项,其中2020年19项指标均已完成,形成一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成果,9项在全国推广。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清洁能源岛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禁塑”、装配式建筑推广等标志性工程取得积极进展。高质量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国之大者”牢记于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大督察,19位省级领导挂点联系市县,查摆解决具体问题189个,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加快整改,第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按时完成率分别达到98.1%和97.8%;国家海洋督察到期整改到位率98.2%,制定实施《海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方案》,扎实推进8个重点问题整改,目前已全部达时序进度。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保持全国领先。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13微克/立方米,为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99.9%。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88.2%和100%,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湿地保有量保持在480万亩。

(六)加强制度系统集成、壮大核心优势,推动营商环境日益优化。把营商环境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饭碗”,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良好氛围。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设立全国唯一省级改革和制度创新奖,激励形成全省制度集成创新热潮,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18项行动、60项任务清单,发布制度创新案例12批116项,其中4项被国务院向全国推广。出台《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方案》和《海南省人民医院综合改革方案》,推动重点领域制度集成创新。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省委深改委(自贸港工委)每季度听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省政府成立以省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制定政府与市场主体交往的“六要”和“六不准”,落实《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开展三级营商环境监测站(点)建设,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评估,针对问题开展整改。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省政府将44项省级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由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对省级权力清单中的事项取消19项、新增13项、变更1项。极简审批成为全国标杆,“一枚印章管审批”全面推行,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在全国率先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拓展至115项。

(七)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确保风险防控有力有效。充分认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面临风险挑战的复杂性、交织性、全域性,牢牢把握“管得住”才能“放得开”这一重要原则,深刻汲取“大起大落”的历史教训,坚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蹄疾步稳、行稳致远。不断提升预见性,准确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积极主动、未雨绸缪,加强风险研判,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战,把各项工作做在前面;不断增强应对能力,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在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同时,严守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底线,各领域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到位,管控能力不断提升。

(八)聚焦社会民生领域短板弱项深化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补齐各项民生短板,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60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64.9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脱贫。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组建2700多支乡村振兴工作队深入每个村庄开展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胜利。2021年一季度,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3%和18.6%。深化教育、医疗领域改革。深入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一院”工程,引进洽谈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104所,其中已落地53所,学前教育“两个比例”高于国家要求,中小学教育主要指标超全国平均水平。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去行政化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开展海南省人民医院综合改革。率先在全国实施医保基金全省统收统支,引进优质医院49家,“1小时三级医院服务圈”覆盖全省,三次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平均降幅在60%以上,基本实现“家门口上好学”和“小病不进城、大病不出岛”。加快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满足岛内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大力平抑菜价物价。创新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率先实现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的全省通办和鉴定结论的全省互认通用,率先形成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等多种救助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格局。创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开发“智慧就业”全口径信息动态监测系统。推出社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率先建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集成26个部门共397个公共服务事项,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工作机制。

三、《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情况

一年来,海南全省上下牢记初心使命,只争朝夕、奋发进取,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勠力同心推动《总体方案》落实,一批关键核心政策落地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了早期收获。

(一)贸易自由便利

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海关总署于2020年6月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明确对进出洋浦保税港区的货物,除禁止进出口和限制出口以及需要检验检疫的货物外,试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2020年8月,三亚凤凰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海关总署批复同意设立。2021年5月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和中转基地隔检区选址三亚市月亮岛并已开工建设,首单植物种质资源已在海关隔离苗圃开展隔离试种。

促进贸易自由便利。建设高标准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超额完成国务院部署的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的任务。洋浦保税港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期)正式上线运行,主要功能包括“一线”进境径予放行、“二线”出区单侧申报、企业服务备案、一企一户数据池、基础资源平台(利用省政务云)搭建等功能模块。2021年4月23日,商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包括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下放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限,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原则上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发展数字贸易等。

货物贸易快速增长。货物贸易快速增长。2020年货物贸易进出口935.1亿元,同比增长3.2%,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2021年1-5月,全省货物进出口459.5亿元,同比增长38.5%。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快速,2020年收支突破18亿美元,为2019年的10倍;2021年1-5月已突破33亿美元,超过去年全年总额。

服务贸易提质增效。落实国务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部署,谋划新一轮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举措,服务贸易结构优化趋势明显。海南生态软件园被认定为首批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2020年全年全省服务进出口185.03亿元,同比下降15.76%。其中,进口135.16亿元,增长26.84%;出口49.87亿元,下降55.90%;新兴服务进出口105.4亿元,同比增长109.6%;数字贸易全年进出口67.32亿元,同比增长1.28倍。2021年1-5月,全省服务进出口总额108.51亿元,同比增长75.22%。其中,进口78.41亿元,增长97.42%;出口30.10亿元,增长35.53%;新兴服务进出口71.48亿元,增长2.15倍。印发实施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和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目录清单,开放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38项,单向认可境外职业资格219项。

(二)投资自由便利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负面清单缩减为27条,全国最短。2021年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从创新医药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优化金融领域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促进文化领域准入放宽和繁荣发展、推动教育领域准入放宽和资源汇聚、放宽其他重点领域市场准入五大方面共22条措施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2020年10月,海南省全面推行交通运输领域信用承诺制。2021年3月,全面修订《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明确乡村民宿的开办实行承诺即入的备案登记制度。2020年8月,海口市试点食品生产许可“承诺即入制”,加快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措施。2020年9月,万宁市启动市场准入准营改革,首批试点将6个行政许可类型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20个行政许可类型由审批制改为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整体压缩90%以上。

推动投资便利化措施。2020年8月13日,海南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正式上线,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全流程缩减企业提交表单材料55%,缩减审批时限和环节近70%。2020年9月,《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出台,规范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应用和管理,推动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制定出台《关于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过程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应用。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和产权保护。对标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设计安排,起草国内第一部关于公平竞争的整体性地方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一审。2021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建设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批复建设的首家保护中心,也是全国第一家面向海洋和现代化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保护中心。

在一系列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市场主体不断向海南集聚。《总体方案》发布以来截至2021年5月31日,全省新设市场主体39.05万户,其中新设企业约19万户,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31.63万户。其中,从2018年4月13日以来新增市场主体83.8万户,超过过去30年的总和。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超30亿美元,连续3年翻番,在海南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达80个、同比增长一倍,覆盖全部G20成员国,除文莱以外的全部RCEP伙伴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近一半的国家。2021年一季度实际利用外资5.6亿美元、增长4.3倍,较2019年同期增长9.5倍。

(三)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金融市场更加开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2021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中国证监会发文取消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明确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境外上市。2021年1月,《非居民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出台,在全国率先探索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境内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跨境资产转让范围稳步扩大,制定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操作指引,2020年9月,成功办理首笔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金额1404.1万元;2020年12月,获批开展首单信贷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海南各类型交易场所建设稳步推进。国际能源、热带农产品、知识产权、国际资产等4家交易中心已开业,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海南国际清算所已完成注册,2021年底前将挂牌运行,拟增资到50亿元。

跨境资金进出更加便利。跨境资金进出更加便利。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新型离岸贸易外汇管理的相关政策相继出台,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取得突破性进展。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已开展试点。2020年10月26日,《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出台,截至2021年5月31日,已有12支QFLP股权投资基金和6家QFLP基金管理企业落地海南,基金规模超过6亿美元,储备项目的意向规模超过10亿美元;外商投资QFLP基金管理企业9家,注册资本共计4.1亿美元,累计跨境流入464.03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海南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对外投资试点额度为50亿美元。2021年4月8日,《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出台,对海南QDLP具体事宜予以明确,海南试点跨境投资双向高速公路正式通车。

金融业规模快速增长。2020年,全省金融业全年共实现增加值397.9亿元,占全省GDP、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7.19%和11.91%。2021年一季度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04亿元,占全省GDP比重为7.5%,实现税收收入17亿元,同比增长30%。2020年全省各项存款余额突破万亿元,同比增长5.9%,各项贷

款余额同比增长4.8%。截至2021年4月31日,各项存款同比增长8.28%,各项贷款同比增长2.02%。2020年以来,全省新增地方金融组织107家。基金业快速增长,管理基金规模568.94亿元,呈现成倍增长。2021年,金盘科技成功在科创板上市,成为海南首家科创板上市公司。海南省农垦投资集团在境外成功发行3亿美元债,实现省属国企境外发债零突破。

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稳健发展。2020年,海南自由贸易(FT)账户余额86.46亿元,发生资金收支313.25亿元,为客户办理外汇兑换金额17.76亿元,办理各项本外币融资24.05亿元,账户余额、发生资金收支、为客户办理外汇兑换金额分别增长8294%、126%、700%。

(四)人员进出自由便利

人才政策制度创新更加突出。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和认定办法,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一年来,海南全省共认定高层次人才12956人,同比增长159.38%,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首批下放给99家用人单位。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聘任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管理规定(试行)》,面向全球公开选聘三亚市旅游推广局局长、洋浦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发展局局长、洋浦海垦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三个试点职位。制定“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人才活力。出台《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

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加快实施。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要,评审认定首批100个“海南省人才团队”和100个“海南省储备人才团队”。评审“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培养对象1015人。累计柔性引进百余名院士和500名院士团队成员,联系服务2万名“候鸟”人才。2020年面向全球招聘人才,签约5万多名国内外人才。

人才服务保障措施逐步健全。实施“天涯英才卡”服务制度,高层次人才持卡即可享受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11项便捷服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增加至50家。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和19个市县、重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挂牌设立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创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审批流程新模式,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审联检,解决“多头跑”“来回跑”难题。针对外籍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停居留政策。《总体方案》发布以来至2021年5月31日,由于受到疫情防控影响,全省共签发工作类居留许可2242枚。

截至2020年底,全省人才总量超过190万人,人才资源总量占人口总量比率达到19.97%。《总体方案》发布以来,共引进人才16.8万人,同比增长425%,超过近三年引进人才的60%;省外户籍落户我省共151086人,同比上升121.33%,顺利完成“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初期目标。

(五)运输来往自由便利

建立更加开放的航运制度。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设立“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建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施更加开放的船舶运输政策。海南积极筹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出台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国际船舶登记全岛通办。放开国际船舶入级检验,推动逐步放开国际船舶法定检验。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零关税”船舶进口等政策相继落地实施。首艘外籍船舶成功回归洋浦注册登记。首条洲际越洋航线在洋浦开通启航。启运港退税政策已常态化运行。洋浦港利用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已打通6条内外贸同船运输通道,共开通31条集装箱班轮航线,覆盖国内沿海主要港口,连通东南亚主要国家和地区,远洋辐射至巴布亚新几内亚、澳大利亚等地。交通运输部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企业经营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的审批权下放海南。在三亚推进涉客类船舶“多证合一”和“一船一码”改革试点。加快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南岸港航资源整合取得突破性进展。

建立更加开放的航空制度。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同时开放客运和货运第七航权。柬埔寨吴哥航空与海口市交通港航局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将运营“第七航权”航班。成功开通海口-新加坡-雅加达第五航权货运航线,实现自2003年航权开放以来第五航权航线零突破。海南博鳌机场升级为国际口岸。海口-莫斯科、海口-巴黎、海口-哈恩等9条境外货运航线开通。金鹿商务航空有限公司落户海口江东新区,首个国产飞机租赁项目落地。

《总体方案》发布以来至2021年5月31日,新入籍洋浦的船舶123艘。其中“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的国际船舶增加29艘,运力增加481.84万载重吨,吸引90多家航运企业在洋浦集聚。2020年洋浦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百万标箱,同比增长44%,增速在百万标箱级以上港口中排名全国第一。在此基础上,2021年1-5月,洋浦港集装箱吞吐量完成45.09万标箱,同比增长57.27%,其中外贸集装箱完成11.26万标箱,同比增长61.78%。

2020年,琼州海峡进出岛旅客1177.33万人次,进出岛车辆347.83万台。2021年1月-5月,琼州海峡进出岛旅客635.08万人次,同比增长13.32%,进出岛车辆190.33万辆次,同比增长15.06%。

2020年全省主要机场旅客吞吐量3248.6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1.5万吨。其中,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1649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3.5万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1541.3万人次、货邮吞吐量8万吨;博鳌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56.3万人次、货邮吞吐量0.05万吨。2021年1-5月,全省主要机场旅客吞吐量1730.66万人次,货物运输23.84万吨。

(六)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2020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批复同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覆盖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海口江东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等9个园区。2021年4月,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正式开通,至东南亚方向的平均时延降低44%。海口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超常规推进国际海底光缆及登陆点建设。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大力支持下,海南自由贸易港首条海南至香港国际海缆项目所有审批许可事项以及设备集成均已完成,审批提速14个月以上。2021年3月19日,国际海缆系统工程海南侧海缆成功登陆文昌,4月8日香港侧成功于香港舂坎角登陆。预计2021年6月份建成商用,实现海南、香港、珠海三地互联互通。

开放增值电信业务。中央网信办支持海南开展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试点和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工作。工信部在海南等地试点进一步开放了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经营类电子商务业务等部分增值业务外资股比限制。

(七)现代产业体系

旅游业。落实《海南省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发展规划》,全力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目前全省共有6家5A级景区、23家4A级景区、26家3A级景区,评定国家旅游度假区1家,省级旅游度假区3家。三亚吉阳区、保亭县、陵水县获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成功举办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海南岛国际电影节、三亚国际音乐节等活动。海口作为“新兴黑马目的地”跻身2020年全国热门旅游城市前十。三亚获得国际旅游联合会颁发的2021“艾里缇斯”奖,并入选2021最美中国首选旅游目的地。万宁市的冲浪运动在海内外渐显名声。游艇户口簿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推进琼港澳游艇证书互认,允许游艇从事租赁业务,游艇通关便利化、游艇租赁差别化担保等政策已落地实施,全省游艇旅游消费持续升温。2020年6-12月,全省游艇累计出海8.4万艘次,出海56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51.28%和18.85%。交通运输部将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业务的邮轮企业及邮轮的市场准入许可、仅涉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港口的外籍邮轮多点挂靠航线许可权限下放海南。启动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允许国际邮轮运输企业开发拓展邮轮特色产品。

2020年疫情影响下,海南接待游客总人数6455.0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872.86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3%、旅游业对全省GDP的综合贡献率25.1%,成为全国旅游恢复情况最好地区之一。2021年一季度旅游业进一步复苏,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2291.31万人次,增长168.1%,较2019年同比增长2.2%;实现旅游总收入421.65亿元,增长293.5%,较2019年同比增长42.2%,旅游总收入增速高于游客总人数增速1.3倍,国内来琼过夜游客人均天消费达1279元,增长59.5%。2021年“五一”期间,全省接待游客295.31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0.96亿元,同口径同比分别增长121.1%、312.2%。

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95.8%,2020年以新兴服务业为主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增速均将近20%。金融、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维修服务等新兴服务进出口额占比稳步提升。2020年互联网产业营收1257亿。互联网产业增加值309.74亿元、占全省GDP的5.6%。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使用进口特许药械品种首例突破135例,成为国际最先进创新药械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通道,2020年先行区医疗机构接待医疗旅游人数同比增长11%,2021年一季度乐城先行区接待医疗旅游人数25392人次,同比增长932.20%。签约引进德国比勒菲尔德应用科技大学、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到海南独立办学,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动工建设。

高新技术产业。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成立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工作专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南繁、深海、航天“陆海空”三大未来产业。南繁硅谷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海南省崖州湾种子实验室、中国农科院南繁育种创新中心挂牌运作,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总部落户三亚,中国科学院种子创新研究院、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等一批重大科技平台开工建设。以全海深载人潜水器“奋斗者”号为代表的深海科技项目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顺利落地,中船深远海科技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天问一号”“嫦娥五号”在文昌国际航天城发射,三亚遥感信息产业园快速发展,积极培育空间对地观测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在文昌建立中科院系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航天科技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和油气化工新材料全产业链实现千亿目标,现代医药产业出口增幅达110%。优化升级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食品加工三大优势产业,禁塑替代品产业从无到有,有效保障全省“禁塑”替代品产能供应。2020年,全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1005家,实现营业收入841亿元,分别增长77.6%、9.9%;较2017年分别增长273.6%、76.9%,产业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链上海南”深入推进。出台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动区块链产业集聚,海南生态软件园和海口复兴城两个重点园区入驻区块链企业超140家。启动编制《海南创建国家区块链试验区实施方案》。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政务数据共享、码上办事等领域,启动区块链示范应用揭榜工程。

2020年8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明确至2025年底,以“智慧赋能自由港”“数字孪生第一省”为标志的智慧海南基本建成,国际信息通信开放试验区、精细智能社会治理样板区、国际旅游消费智能体验岛和开放型数字经济创新高地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截至目前,海南5G网络建设和应用成效显著,已累计建设5G逻辑站点达12275个,基本实现海口、三亚主城区室外覆盖、其他市县城区热点覆盖,医院、学校、重点旅游景区等5G应用场景全覆盖。

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做好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培育热带特色品牌、打造优质高效农业、加快农业开放创新“四篇文章”,种好橡胶、槟榔、椰子“三棵树”,大力引进全球热带水果新品种,启动沿海6个休闲渔业市县试点工作,文昌水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文昌鸡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五指山水满、万宁东澳农业产业强镇获批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21年一季度,全省橡胶、槟榔、椰子产量同比分别增长220.9%、98.1%、4.7%,全省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承保面积增长382.77%;

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同比分别增长82.6%、85.9%,助推畜牧业产值同比增长10.5%;水产品产量同比增长7.53%;休闲农业接待游客人次、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1.9%、26.7%。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值47.12亿元,同比增长17%,拉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个百分点。

2021年5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新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发布,在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导产业基础上,将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和制造业纳入鼓励发展的范畴,构建“3+1+1”现代化产业体系。

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蓬勃发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十一个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决定》。2020年6月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11个重点园区同步举行挂牌仪式。一年来重点园区创新优化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类市场主体加速集聚,园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产城融合度不断提升,成为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功能平台。2020年11个重点园区实现营收逾5067.82亿元,注册企业达3.8万多家。2021年1-3月,11个重点园区营业收入2048.74亿元,实现税收收入150.2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较上年同期增长109.6%,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28.5%。

(八)税收制度

零关税。调整优化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率先落地、成效显著。调整优化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率先落地、成效显著。自2020年7月新政实施截至2021年5月,海口海关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431亿元、5531万件、购物旅客611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19%、239%、101%。2021年“五一”期间,离岛免税销售额9.93亿元、购物人数12.1万人、购物件数134.5万件,同比分别增长248%、141%、229%。目前离岛免税店增加至9家,经营主体增至5家。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陆续出台实施。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的大力支持下,“一负三正”零关税清单中的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生产设备三张清单及其配套海关监管办法已出台实施,海南省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细化了每个政策的主体资格认定和申报流程。自政策实施截至2021年5月,“零关税”原辅料进口货值14.32亿元,减免税款1.9亿元;“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12艘(辆),货值3.36亿元,减免税款1.1亿元;“零关税”生产设备进口货值1054万元,减免税款170.02万元。国家级展会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免税政策落地实施。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5月7日-10日,商务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共同举办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参展企业1505家,参展品牌2628个,来自70个国别和地区,专业采购商超过3万人,进场观众超过24万人次。

低税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出台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三大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和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15%优惠等政策。海南省制定出台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并就落实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作了详尽解释。相关部门主动送政策上门,向首批一万多名高端紧缺人才和符合条件的企业致信解释如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具体操作办法,设立咨询室面对面解决问题,让各类企业和人才安心、放心。

简税制。《总体方案》明确,在全岛封关运作的同时,依法将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启动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相关工作。海南省全岛封关运作研究专班已积极启动简税制改革研究,以销售税改革,降低商品服务价格,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建立地方主体税种,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九)社会治理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服务“零跑动”改革,建立完善“网上办”“掌上办”“智能秒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优化服务清单,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府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全力打通我省自建的各个审批业务系统,按照国办要求完成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并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高度融合,从根本上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行“一类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在监管方式上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监管体制。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各市县、部门建设完善了进出岛管控、“多规合一”、不见面审批、椰城市民云、三亚放心游监管系统、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等12个重点大数据应用系统。加快推进综治中心、社管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位一体”建设,2020年全省刑事案件立案数和治安案件受理数为近10年来最低,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立案数为近20年来最低,现行命案立案数为建省以来最低。

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环境监测等改革。制定出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法规,并作出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实施最严格的的生态保护措施,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启动并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全省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9256.8平方公里、近海海域生态保护红线8340.8平方公里,分别占陆域、海域面积的27.3%、35.2%。完成9810平方公里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

(十)法治建设

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海南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全力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争取赋予海南更大立法权和改革自主权。2020年12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进行一审;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二审;在中国人大网两次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习近平主席签署国家主席令第八十五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并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出台的建国以来第一部中央支持地方法治建设文件——《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54项重点任务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30条措施。制定《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实行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规范涉外案件侦查、管辖权限,全面推行行政审判异地管辖体制改革。制定《海南法院执行改革构架图》,在海口中院、三亚中院试点大执行局体制改革。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启动海事刑事案件个案指定管辖试点。

积极开展调法调规。第一批调法调规事项全部落地,涉及调整种子法等3部法律和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等5部行政法规。第二批研究提出需暂时调整实施教育法、畜牧法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事项清单,由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审议。为切实解决调法调规程序繁锁、周期过长问题,提出简化工作程序的建议,推动形成了新的调法调规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紧贴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加快建立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法规框架。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批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六个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决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海口江东新区条例等三个重点园区单行条例,对园区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促进、服务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赋予园区更大自主权。制定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等法规,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制定出台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高质量完成海南仲裁改制,成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中心、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国际化仲裁机构,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仲裁规则。

(十一)风险防控体系

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风险防控行动方案(2020-2022年)》。海南省积极落实“管得住、放得开”要求,第一时间将“重大风险防控三年行动方案”36项任务逐条细化、层层落实,并成立15个风险防控专项小组,针对贸易、投资、金融、税收、房地产、数据流动、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风险防范作出系统安排。

贸易风险防控。加快完善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近海、岸线、岛内三道防控圈,逐步实现对进出岛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全天候全方位动态监管,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一期基本建成,社管平台二期正在加快建设,初步进入实战化运行。出台实施《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开展未设立口岸查验机构区域综合执法点建设,紧盯重点领域,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成立海岸警察总队,负责沿海地区社会治安管控和法定职责范围反走私等工作。严厉打击免税套购等违法行为。创设医疗药品监督管理局,统管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为先行区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设立国家南繁基地植物检疫联合巡察办公室,提升产地检验检疫覆盖率和样品判断准确率。

投资风险防控。根据《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建立起多部门横向协同联动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进行重点监管。对全省闲置土地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闲置土地处置清单台账,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坚决落实“重大带动作用产业项目协议出让”政策,强化土地协议出让事中事后监管。

金融风险防控。海南省地方金融综合风险防范系统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上线,对重大金融风险隐患、非法集资活动、地方金融风险等进行及时识别和有效防范,对省内类金融企业的工商、司法、经营状况、周边舆情等情况进行分析,促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快推进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监管沙盒”机制,构建区域金融安全空间。

税收风险防控。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争议协调办法》,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政策风险事项应对工作方案》,加强实质性运营监管,强化对偷漏税风险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海南成为“避税天堂”。健全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实行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坚决落实“房住不炒”定位,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房地产限购政策,破除对房地产的依赖。省政府建立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调控效果好于预期。

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持续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实施全省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审。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启动自由贸易港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控、监测与分析研判。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饮用水等公共卫生监测,推进国民营养监测。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以及各大型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制定《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境外动植物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口岸动植物引进隔离监管及疫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签署琼粤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作框架协议。

四、结语

当今世界正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海南自由贸易港必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努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推动海南高质量发展。

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厚植改革开放基因的海南,全力抢抓历史性机遇、应对历史性挑战,以“一天当三天用”的干劲和“干一件成一件”的韧劲,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迈进的每一步,都是中国敞开胸怀拥抱世界的务实行动,都在向世界传递中国将站在更高起点推动全面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海阔凭潮涌,风劲好扬帆。1000万琼岛人民将持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蹄疾步稳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

下一步,海南将持续扎实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好政策宣介、政策落实、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封关运作研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既定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注海南、关心海南、支持海南,为我们持续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汇聚强大力量、提供宝贵意见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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