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发改委和中央网信办确定的“国家六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之一,四川省政府持续出台相关政策,推进数字经济的发展。最近,四川省经信厅对外发布《征集2020年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项目的通知》。
通知表示,“将围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过程中,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AR/VR在实体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应用,支持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的产品和应用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提升产业支撑能力,推动行业融合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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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一、创新应用内容
围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过程中,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AR/VR在实体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应用,支持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的产品和应用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提升产业支撑能力,推动行业融合与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AR/VR领域基础技术攻关、产品研发、行业融合应用、支撑保障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创新项目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在川企业及四川省大数据产业联合会组织推荐。
(三)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创新项目并建立项目库,择机予以推广和支持。并于7月15日在成都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大数据应用大会上发布《2020四川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优秀产品和应用案例》。
三、报送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申报企业参照本通知附件进行内容填写,并通过邮件进行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接收邮件地址service@scbigdata.org,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推荐:各市(州)参照附件进行填报后发送邮件至service@scbigdata.org并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产业推进处 符云春
电 话:028-86261398
邮 箱:service@scbigdata.org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附件1:项目征集指南
一、 大数据领域
(一)大数据基础支撑领域。
1、大数据加工领域。
■大数据采集手段与采集范围的产品与技术;
■面向不同行业发展大数据挖掘、服务及数据可视化等产品与技术。
2、大数据安全领域。
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云平台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安全产品与技术。
(二)大数据应用
1、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
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政府治理能力精准、行政管理手段智能、公共安全监管提升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
2、普惠民生大数据应用。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新型教育大数据应用。
3、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
能源管理大数据应用、交通服务大数据应用、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生态环保大数据应用、危化及冶金大数据应用、公共资源交易及公共服务事项大数据应用。
4、产业创新大数据应用。
智能制造大数据应用、金融大数据应用、物流大数据应用、电商大数据应用、知识产权大数据应用。
二、 云服务平台
云服务典型案例严格限制在云计算范畴,云计算业务是指利用云计算中心的软硬件资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弹性扩展、协作共享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的计算存储、开发支撑、应用部署、应用软件、运行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及服务(IaaS)、平台及服务(PaaS)、应用即服务(SaaS)等类型。
三、 工业互联网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
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构建基于海量数据采集、汇聚、分析的服务体系,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
通过构建精准、实时、高效的数据采集互联体系,建立面向工业大数据存储、集成、访问、分析、管理的开发环境,实现工业技术、经验、知识的模型化、标准化、软件化、复用化,不断优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资源配置效率,形成资源富集、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协同演进的制造业新生态。
(二)工业APP
1、面向国内制造业重点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和重要装备研制需求,发展具有高支撑价值的安全可靠工业APP。
2、面向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四基”领域,发展普适性强、复用率高的基础共性工业APP。
3、面向汽车、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轻工家电、信息电子等行业需求,发展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通用工业APP。
4、面向制造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发展高应用价值的企业专用工业APP。
四、 人工智能
(一)智能产品类
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以市场需求为引领,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推动智能产品在工业、医疗、交通、农业、金融、物流、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集成应用。
1.核心基础产品。支持高精度、低成本的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专用芯片的研发及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平台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复杂训练需求的开放计算服务平台,实现产业化推广和应用,具备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2.智能控制产品。支持智能人机交互系统、群体实时协同系统、无人自主系统和智能协作系统等智能控制产品研发,支撑和保障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和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终端产品,具备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智能理解产品。支持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生物特征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重点支持智能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和智能家居产品等研发和应用。
(二)行业应用类
鼓励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智能制造,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各环节探索应用,提升民生服务中人工智能运用能力,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发展。
4.制造业智能化提升。支持关键制造装备采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嵌入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技术,实现制造装备的自感知、自学习、自适应、自控制。支持人工智能在工业产品设计、工艺、制造、物流、管理、销售、服务、运维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
5.产业智能升级。支持人工智能在电信、能源、金融、商贸、农业、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应用,推动产业智能化发展,引发产业深刻变革。
6.民生服务智能化。支持在医疗健康、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推广,鼓励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以及民生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民生服务能力。
(三)支撑体系类
支持面向重点产品研发和行业应用需求,建设并开放多种类型的人工智能海量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和云服务平台,支持建立人工智能标准和测试评估体系,建立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7.训练资源服务平台。支持面向语音识别、视觉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基础领域及工业、医疗、金融、交通等行业领域,建设高质量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及并推动共享,鼓励建设提供知识图谱、算法训练、产品优化等共性服务的开放性平台。
8.标准测试评估体系。鼓励开展人工智能产业标准及工业等重点应用领域的标准研制;鼓励第三方机构建立测试评估平台,对重点智能产品和服务的智能水平、可靠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估。
9.安全保障体系。支持面向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制造等人工智能重点应用领域,建立确保整体系统安全或其他相应安防的测试与评估方法、基准或平台。支持建设具备人工智能安全态势感知、威胁信息共享以及应急处置等基本能力的安全保障平台。
五、 区块链
区块链在支付、金融(银行、证券、保险、股权众筹)、物联网、医疗、公证、数字版权、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智慧政府、社会公益、教育就业、商业地产、财务审计、存储领域、共享经济、在线音乐、资产登记、文化娱乐等行业和领域的应用及解决方案。
六、 AR/VR
AR/VR技术产品及其产业化;VR+医疗、VR+体育、VR+旅游、VR+教育、VR+影视/直播、VR+工业等行业应用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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