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壹 2021-04-08发布 阅读:1337次 ⋅ 广东  智慧河长  智慧水务  招标信息   ⋅

导读:数字孪生体联盟为成员单位提供“招标速递”服务。广东省水利厅发布“广东智慧河长”服务项目招标,预算金额5051.6万元。要求2021年04月26日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如需要获得帮助,请联系秘书处。

广东省境内河流众多,全省流域面积50 平方公里以上的各级干支流共1211 条,流域面积1000 平方公里以上的62 条,其中独流入海河流52 条。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结合广东水利发展的目标,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维护我省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并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全力整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使南粤大地天蓝水碧、万木葱茏”。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广东省水利厅与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紧紧围绕广东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研究提出了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建立一套覆盖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珠江三角洲主要河道和重要湖库的监测、监控管理系统;建立省、市、区(县)、镇(乡)、村五级河长管理支撑系统;建设水资源保护共享信息数据库与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管理系统,制作水生态保护相关数据产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适应广东省全面推进河长制管理的需要,2017 年5 月9 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将在广东省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省、市、区(县)、镇(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围绕强化“三条红线”管理,保护水资源;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保障水安全;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治水污染;强化分类治理,改善水环境;加强系统修复和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态;严格河湖空间管控,管理保护水域岸线;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执法监管的七大主要任务,以广东智慧河长系统作为强化河湖健康监督管理和引导公众参与治水管水的重要手段,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开发建设面向全省、市河长制的信息管理应用;充分整合水利、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厅等相关行业信息资源,利用新兴技术手段,对河湖实施全方位的监控管理;应用微信、APP 等新媒体和移动互联技术,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管理”,以“互联网+”思维推动广东省河长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信息化支撑。

项目编号:1972020031-03

项目名称:“广东智慧河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516,000.00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的新时代治水方针,践行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落实“安全、实用”的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响应国家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要求,以河长制业务需求为切入点,发挥广东省以“互联网+”思维引领现代水利建设的优势。在广东“数字政府”总体建设规划基础上,构建广东智慧河长系统,为实现“管理精细化、业务协同化、决策智慧化、数据标准化”提供一系列智能化支撑,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横向到边的涉河湖事务、涉河湖单位全覆盖,纵向到底的五级河长精准化、差异化、智能化服务全提供。

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如下:

1、加强河长履职管理,形成河长制工作信息化模式

坚持“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管理思想,建立贯穿省、市、区(县)、镇(乡)、村五级架构的河流湖库管理体系,实现河长制日常工作全信息化办理。

同时针对河湖问题的协同处置、以及对下级工作开展情况的抽查督导,通过河长主导,逐步明确管理职责,与涉水各部门密切配合,实现河长制工作业务协同,督导督办流程化,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为了加强河长履职管理,通过河长履职情况分析,量化考核评价,对河长履职过程中的信息采集、上传下达、进度跟踪、过程管理等环节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实现河长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价。

为实现责任到人的河湖精细化管理,需要梳理全省流域、河流、湖、库基础信息及其层级关系,为每个管理单元(流域、河流、湖泊、水库)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完整信息档案,结合其本身存在的问题形成方法完整、时间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可行的河湖策略,为河湖保护修复方案的制定、河湖治理管护工作的开展以及河湖管护的考核评价提供技术支持。

2、深度结合新型感知技术,实现河湖动态监管

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无人船巡查、视频图像智能识别、5G 网络等技术手段,实现河湖四乱现象识别,加强河湖监管对象的感知力度,为人工巡河提供辅助支撑,提高河湖监管覆盖度和准确性、时效性,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河湖动态监管。

同步优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控网络,对河道、水库、堤防、海堤、水闸、治河工程、险点险段、灌区等进行水文监测和安全监控,全面提升防汛抗旱预警预报水平;构建水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对主要河湖、重要水功能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进行水量、水质、墒情监测,实时掌握水环境动态。

3、加强公众河湖事务参与,提供“社会共治”公众服务

现有广东省河道信息查询与公众服务平台在公众监督、投诉、问题处理等服务上仍处于基础阶段,加强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河湖治理,发布河湖治理与保护相关信息。

开放参与河湖治理的公共渠道,拓宽公众对河湖问题的监督渠道,鼓励志愿者和社会公众通过河长热线、移动应用等方式参与河湖监管与治理事务,及时获取公众对河长制政策、工作的反馈。构建完善的公众服务体系,提高志愿者和社会公众对河湖治理的参与,

为人民群众提供河长制政策解读、分析、相关河流水务办事指引、河流水文信息查询、举报投诉受理、意见建议收集等水务服务,做到河长问题的全民参与、河湖问题公众监督,通过政府和群众互动,实现河长问题的综合整治,打造“民间河长”概念。

4、加强河湖信息数据管理,提供河长制数据服务

按照广东“数字政府”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的总体要求,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充分整合水利厅内部业务数据、河长制成员单位河湖数据,包括水利、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等单位涉河湖信息。各单位根据河湖管理保护职责和工作实际,对接共享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域岸线、执法监督等相关信息。

通过面向河湖业务全生命周期开展数据资源规划,以实现河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为目标,对采集、共享的涉河湖数据进行统一抽取、清洗、转换、插补、同化、审核和加载等操作,系统分析河湖数据资源生产、传输、存储、交换、分析等全过程的管理现状和存在差距,按照面向对象的方法建立河湖元数据、数据对象模型和关系模型,形成结构清晰、数据完备、质量可靠的涉河数据资源目录,从而为实现河长制数据共享服务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展示。

5、实现河长制业务智能化转型,打造“智慧河长”新概念

依托水利部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本项目作为智慧水利先行先试试点工程,在智慧水利建设框架下打造“智慧河长”河长制智能化业务平台,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河长制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深化业务流程优化和工作模式创新,构建覆盖全省江河湖泊的基础大平台,建立覆盖纵向五级河长、横向河长成员单位的多维度物理分布、逻辑统一、服务跨层级跨领域水利业务应用的河湖大数据,建立涵盖河湖巡查、考核评价、督导督办、专项行动、智能决策、协同精细化管理的应用大系统,建立多层级、一体化、主动感知、自动防御的网络大安全,为广东省河长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智能化提供有力支撑与强力驱动。

总体设计要求:

本项目以河长制业务需求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广东省以“互联网+”思维引领现代水利建设的优势。在“数字政府”总体规划基础上,构建广东智慧河长系统,为实现“管理精细化,业务流程化,巡查标准化,考核指标化,决策智慧化”逐步打造涉河湖大数据管控体系、河长履职智能管理体系、河湖动态监管体系,河长协同指挥调度体系、社会公众服务体系,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横向到边的涉河湖事务、涉河湖单位全覆盖,纵向到底的五级河长差异化服务全提供。

(一)设计原则

1. 标准和规范化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全面推进项目实施。通过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方式,提高全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保证全省关键网络设备和主要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严格遵循国家、我省电子政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业务、技术、运行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的整体建设和实施进行设计,充分体现标准化和规范化。

2. 功能适用原则

体现“以服务为中心、以人为本”的实施主导思想,系统所有功能需要考虑到以用户为中心,通用功能应通过服务模式开放给其他功能使用。系统提供的应用模块,用户可以有选择地运用,每个软件之间相互独立,模块接口开放、明确,任何一个应用模块的损坏和更换不能硬性规定其他软件模块的应用。

3. 架构先进性原则

基于现有的先进技术,采用微服务体系架构,基于公开标准的建设,技术上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可以快速便捷的升级相关技术,确保系统能够在技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跟上发展趋势,确保信息化技术发展具有明显的先进性。

4. 可扩展性原则

系统的设计和实施要充分考虑网络、硬件的扩展需要、应用系统二次开发的需要、以及支持未来可能出现的组织调整的需要。系统应采用开放的可扩充模块结构,保证以后可以方便地升级和不断增加新功能、增加容量、以及在同一平台上扩充其他业务应用功能。

5. 数据共享原则

确保数据安全为前提,打破原有各地、各行业烟囱式建设模式,连通每一个“信息孤岛”,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6. 安全和易用性原则

在系统建设方案设计时,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各种信息技术标准(环境、技术、信息、安全、信息交换标准等),制订项目各项技术标准,结合电子政务应用的特点,强化信息安全建设。并针对不同层面的使用者的应用水平,充分考虑系统的易用性,保障本项目实施后的应用与推广。

项目的实施要保证软、硬件安全、可靠的运行,要有容灾、容错方案。能够采用先进的安全保密技术进行用户身份认证。将系统级身份认证和应用级身份认证统一灵活应用于各应用系统的登录、流转等功能模块中,操作方式应简单快捷。应具备完善的日志管理等功能,能够追踪记录每次操作情况,并对非法操作进行告警。系统统一各服务的界面风格,统一用户操作流程,统一用户体验。

7. 易于管理和可维护性原则

必须保证整个系统的可管理性,以降低管理、维护成本。系统的服务器平台、网络平台、系统软件都应提供方便、灵活的维护手段,方便应用人员的维护和管理。

(二)架构设计

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建设需求与内外部信息化建设现状,对“广东省智慧河长”平台架构进行深化设计,包含总体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网络架构、安全架构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1、广东智慧河长系统架构须基于中台、微服务业内先进架构模式进行设计,基于统一基础支撑平台,用业务模块化、接口标准化的逻辑封装,形成各类业务支撑引擎,并作为逻辑实现和业务复用的基本单元,沉淀封装、分层复用,以满足业务功能灵活调整、服务封装复用的需求。

2、广东智慧河长系统架构须遵循广东“数字政府”构建“管运分离”建设管理新机制的总体目标和整合资源、全面覆盖的建设原则要求,应用体系及一系列相关支撑组件均部署在省级政务云平台;相关的基础设施支撑服务和应用支撑服务,由省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统筹建设,并通过广东“数字政府”的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本项目提供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保障本项目与河长成员单位的数据共享交换,本项目建成后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其他协同单位提供河湖监管信息共享服务。

3、广东智慧河长系统数据架构须遵循“数字政府”总体技术框架和要求,集约利用省级政务大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基础平台、数据共享平台、数据服务平台、数据治理平台、数据安全平台和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等PaaS 能力,一方面满足河长制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符合构建一体化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的具体要求。

4、广东智慧河长系统应用架构的设计全面考虑河长制业务所面向的各类对象,面向全省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社会公众等不同类别用户提供与之密切相关的河长制业务应用功能服务。

5、广东智慧河长系统须根据省水利厅实际情况对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及各接入河长各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考虑,从政务外网、互联网等进行统一规划,至少满足广东智慧河长建设未来5 年的网络发展需求。

6、广东智慧河长系统部署在政务云上,由政务云提供相应的安全服务,要求投标人在满足业务应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标准规范要求下对物理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数据安全、安全管理中心进行架构设计。

(三)整合共享与业务协同设计

要求投标人从系统整合设计、数据资源共享设计、业务协同设计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与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与广东智慧水利工程、广东省河湖信息汇集展示及智慧河长平台、广东省地市、区县级河长制平台、水利部全国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相关系统的建设关系进行梳理,对数据、业务对接需求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系统对接思路。

2、投标人须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中关于信息共享制度的要求,针对河长制成员单位应共享涉及的水资源、水安全、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执法监管等信息资源进行梳理,形成数据接入需求清单与数据对外共享资源清单,并对数据资源共享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思路。

3、投标人须依据《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 年)》、《广东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要求针对本项目与广东省数字政府、水利部、各级河长办、省一级河长制成员单位的业务协同需求进行分析,并对业务协同机制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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