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悦 2021-01-12发布 阅读:2608次 ⋅ 重庆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发改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0〕552号)、《重庆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渝府发〔2020〕13号)要求,强化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我委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区域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区域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是由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相关主体牵头,在政府引导下成立的一种新型、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第三方组织,面向一定区域的产业集群、园区等发展需求,以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为核心任务,整合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服务商、人才、金融等资源,为区域企业提供普惠化、低成本、多样性的“上云用数赋智”产品以及数字化转型需求撮合、投融资、咨询、培训、成果转化等在内的公共服务,具有多种服务功能、满足区域企业数字化转型多种公共需求的综合性平台。主要功能需涵盖以下3大类以上:

1.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

(1)整合共享及开放服务

建设共享开放的数字化转型促进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汇聚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金融大数据等平台资源,打造多元化、高效化的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超市,丰富数字化转型促进产品、服务供给。推动企业间订单、产能、渠道等方面共享,促进资源有效协同,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2)供需对接及专业辅导

建立平台企业(转型服务供给方)与中小微企业(转型服务需求方)对接机制,面向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领域,每年征集和遴选数字化转型项目,挖掘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需求。组建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团队,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诊断评估、规划咨询、方案设计、产品和服务、培训指导、评估认证等全流程各环节提供“一对一”全流程服务撮合和辅导,全面整合资源,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切实解决企业“不想转”“不会转”的问题。

(3)智能化政策匹配指导

组织开展各级数字化转型政策宣贯与引导,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开展智能化政策适配,协助企业开展项目谋划和项目申报,提供政策匹配查询、申报、落地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拓宽发展思路,及时享受到各类优惠政策,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

(4)行业交流及应用推广

整合汇聚技术创新机构、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数字化转型项目等资源,组织开展路演活动,加强企业投融资、产品和服务宣传推广等供需对接。牵头组织、策划各类数字化转型高端论坛、研讨会、行业沙龙及展示展览等活动,强化数字化转型政策、产品和服务、应用示范等宣传与交流合作。

2.数字化转型普惠服务

(1)普惠优质产品和服务

面向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实际需求,面向全国范围定期组织收集和遴选优质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化、低成本、多样性的数字化转型工具、产品、服务。引入和创建数字化转型开源社区,推动基础软件、通用软件、算法开源,构建数字化转型开源生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推动数字化转型促进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者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2)金融支撑服务

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引导基金,对数字化转型企业或项目引入资金投入,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依托数字化转型促进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或搭建数字化转型产融合作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普惠的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3)人才支撑服务

遴选组建一批数字化转型领军人物、高端人才、行业应用人才,打造数字化转型专家团队,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普惠化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企业培训,提高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与技术能力。

3.数字化转型创新服务

(1)资源池服务

组织关键技术揭榜挂帅,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初创企业、创新团队等,征集遴选数字化转型创新机构及创新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创新资源池,推进共性关键技术和跨行业融合性技术研发。

(2)创新创业孵化

联合各行业企业、科研机构,打造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培育重点行业应用场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初创企业等技术创新机构与需求企业对接,通过风险评估引入基金投资,实现技术创新机构与企业、资本、市场的供需对接,推进创新成果落地与产业化。

4.数据要素服务

依托数字化转型促进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提供免费或普惠的基础业务服务实现数据采集、汇聚和开发利用,发展数据资源增值服务,从增值服务中按使用效果适当收取租金以补偿基础业务投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以数据供应链引领物资链,促进产业链高效协同。

5.数字化转型智库支撑服务

(1)政策与标准研究

密切跟踪调研企业数字化转型难点与痛点,重点围绕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发展模式等方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政策研究、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等工作。

(2)决策支持服务

开展国内外数字化转型基础研究,跟踪监测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情况,为各级政府战略决策、规划制定等提供智力支持。

(二)企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企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是以具备数字化转型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链聚合带动能力的平台企业为主体,重点面向细分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高端优质的“上云用数赋智”产品和服务,具有一定规模和突出服务能力的专业性平台。主要功能涵盖以下2种以上:

1.数字化转型核心技术支撑

具备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5G、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推进数字化转型核心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支撑服务行业发展。

2.数字化转型高端产品和服务

建设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软件、工业大数据、工业网络、工控安全、智能机器人等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开展数字乡村、数字农场、远程医疗、线上教育、智慧物流等应用创新,支持农业、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3.数字化转型个性化定制服务

围绕企业设计、工艺、仿真、控制、生产制造、管理、运营和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提供个性化定制的数字化转型规划设计、应用解决方案及金融服务等,快速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

4.数字化转型诊断评估与咨询服务

聚焦行业发展痛点,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评估、供需对接、转型咨询等咨询服务。

5.数字化转型专业培训服务

搭建数字化转型实训应用场景,建设线上培训平台,丰富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针对企业负责人、企业高管、企业信息化技术人员等不同层次人员,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企业数字化转型技能。

二、申报条件

(一)区域型转型促进中心申报条件

区域型转型促进中心可由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独自申报或联合申报,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健全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正常运行信誉良好,未纳入联合失信惩戒目录。

2.具有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条件和环境,具有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技术、产品或服务能力,且产品和服务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具有普惠化、低成本特点,相关产品和服务收费不高于同类型产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对推进区域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明显带动作用。

3.具有专业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团队,专业化服务能够满足快速响应和持续升级保障要求。

4.具有良好的产学研用合作基础,能够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推进数字化转型创新与成果产业化的整合能力。

(二)企业型转型促进中心申报条件

企业型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健全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正常运行信誉良好,未纳入联合失信惩戒目录。

2.具有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条件和环境,具有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技术、产品或服务能力,相关技术、产品或服务处于市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3.具有专业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团队,专业化服务能够满足快速响应和持续升级保障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重庆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重庆市转型促进中心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至本地发改部门初审和遴选。各地发改部门对申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和遴选后,坚持好中选优推荐申报单位,并将拟推荐的申报单位相关材料于2021年1月3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申报材料含装订成册的纸质资料一式三份,电子材料刻录为光盘一份。

区域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需具有明确的服务范围,并获得所在区县支持,原则上每个区县推荐报送的区域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不超过1个,支持不同区县联合申报。

(二)遴选评定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联合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按得分高低确定重庆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名单并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拟由市政府进行授牌实施。

(三)考核评价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设立后,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联合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组织专家对转型促进中心进行评定考核。

四、其他要求

(一)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国家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重要依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称号:1.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2.获评单位自行要求撤销的;3.获评单位被依法终止的;4.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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