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悦 2021-01-13发布 阅读:801次 ⋅ 吉林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长春   ⋅

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中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 发展实施方案》(发改高技( 2020 ) 552 号)、《吉林省“上云用数赋智”工作方案》(吉发改高技联( 2020 ) 504 号)文件精神,推动实施数字化转型促进工程,拟开展吉林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中心主要任务

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建设资源平台、仿真环境、开发工具、工程化研究设施等服务体系,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需求撮合、转型咨询、解决方案等服务。培育数字化企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 产业数字化,构建数字化产业链,建立完善数字化生态体系,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推动传统产业实现数字转型的技术、产品、服务能力,其中:技术及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省内 领先、国内先进;专业化服务能够满足快速响应和持续升级保障要求。

(二)具有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条件和环境设施,生产研发面积1000 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 、分析、测试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500 万元。

(三)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其中专职研发服务人员不低于 20 人。重视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 。

(四)重视科研工作,设立专项研究与开发经费,经费充足, 保障有力。

(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推进重大数字化转型成果实现产业化的整合能力。

(六)申报单位正常运行信誉良好,未纳入联合失信惩戒目录。

三、支持重点发展重点领域

2020 年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四、申报要求

请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于 7 月 21 日当日以正式文件将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吉林省经济信息中心 107 室。

2020 年 7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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