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要求(公开版)
近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印发《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工作的措施要求》,现将上述措施要求相关内容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法规标准-军队颁布法规”栏目公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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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要求(公开版)
近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印发《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工作的措施要求》,现将上述措施要求相关内容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法规标准-军队颁布法规”栏目公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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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措施要求(公开版)
近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印发《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工作的措施要求》,现将上述措施要求相关内容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法规标准-军队颁布法规”栏目公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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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公开版)
近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印发《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工作的措施要求》,现将上述措施要求相关内容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法规标准-军队颁布法规”栏目公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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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工作的措施要求(公开版)
近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印发《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工作的措施要求》,现将上述措施要求相关内容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法规标准-军队颁布法规”栏目公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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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规范各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1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根据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法制化保障,我办草拟了《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详细文本及起草说明见附件),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1年1月5日(星期二)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办。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010室,深圳市水务局,邮编518036。电子邮箱地址:hmb@swj.sz.gov.cn。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先生,83072120。
附件:1.《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