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部属有关单位,部属各高校:
现将《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信息获取、分析、研判和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整体态势,提高数据安全风险处置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拟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月22日前反馈。
传真:010-66069561
邮箱:zhanghong@miit.gov.cn
工信厅网安﹝201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人民邮电报社、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有关互联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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