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7〕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教育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教育主管司(局),中科院各分院:
“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确保实现《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总体目标的攻坚时期。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升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水平,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有效运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积极有序地推动“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专项规划。